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2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4-19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闽卫督函〔2022〕54号

  答复类别:B类

  刘鹏飞代表:
《关于加强乡镇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2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我委高度重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持续优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一、优化培养引进政策。结合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需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2021-2023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从招聘、培养、培训等环节协同发力,实施“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培养一批”“培训提升一批”等“三个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项目总投入约需2.2亿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目前各项目有序推进,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260人、招聘基层卫生人才820人;2022年委托医学高校将对2000余名在岗乡村医生进行乡村医生执业能力提升培训,定向培养计划扩大至800人左右。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乡镇卫生院招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在职、退休人员作为特岗医师,除工资薪酬外额外给予年人均3万元补贴。三明市出台《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聚集若干措施》,着力加强三明市各级医务人员的培养引进。
二、加大人才帮扶交流力度。创新实施“师带徒”医疗精准帮扶活动,组织北京、上海医疗专家来闽开展义诊、疑难病例讨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手术等活动,同时与省内基层医务青年骨干结成“师徒”对子,提升基层医疗水平。目前共组织26批次187名北京医务专家先后59次来闽义诊病人11717人次,培育基层医疗骨干608名。推进城市医生下基层,我省的高级职称评审政策要求省属、设区市综合性和专科医院医生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前,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满1年;加强基层人才进修培养,县级医疗机构的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前,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本专业业务1年。设区市加大人才进修培养制力度,晋江、南安市与上海的医院建立合作共建机制,每年选派基层临床业务骨干赴上海培训;三明市定期选派基层人才赴广东中山市进行“组团式”进修,推动整体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完善定向培养政策。我省于2013年启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学定向生培养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定向培养政策。定向生毕业当年根据学历层次选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结束后回签约单位至少服务5年。截至2021年底,两个定向生培养项目累计招收高职高专学历定向生2925人,本科定向生2271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紧缺的状况。
四、提高基层卫生人才待遇。全面落实山区乡镇卫生院医学类本科毕业生2.5万元/人的学费代偿补助、年人均3600元的农村卫技人员补助和年人均1200元的乡村医生津贴等面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补助政策。印发了《关于充实基层卫生力量稳定医护人员队伍九条措施》,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提供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通道已建立,解决了村医的后顾之忧。各设区市结合实际,也相应出台配套措施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近年来,90%的县(市、区)政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保障能力,对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予以补助,我省乡医的养老金水平逐步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三个一批”工作,补齐基层卫生人才短板。二是指导基层参照省属做法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目录内人才简化招聘形式。三是在今年拟修订的高级职称评审中,继续强化对口帮扶和基层进修,更加注重从诊疗能力、基本临床技能等方面考核基层人才,并对长期在基层服务的专技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四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因地制宜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水平。五是支持鼓励各设区市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促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尤君毅
联系电话:0591-8785565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4/t20220418_58939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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