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7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4-27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闽卫督函〔2022〕84号

  答复类别:B类

  巫燕华代表:
《关于三孩的配套服务政策的落地的建议》(第1278号)由我单位会同省教育、民政、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优化生育政策。省卫健委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广泛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卫健委、有关专家等的意见后,形成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一是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将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二个子女调整为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第十条)。对收养和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死亡或残疾等额再生育等情形作出新的规定。二是完善生育支持措施。符合《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其子女满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完善托育服务、住房等方面的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负担,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在城乡社区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予以适当照顾。三是取消限制生育措施。删去有关社会抚养费、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措施。增加对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处罚的规定。
二、加强幼教资源供给。一是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我省已连续3年(2020-2022)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20年、2021年分别结算下达1950万元、2600万元,建设省级普惠托育试点机构50个,建成高标准普惠托位5000个。各地参照省级做法,也建设了一批市、县级普惠托育园。2022年,省委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安排15000万元,计划建成200个托育机构,15000个普惠性托位。二是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共投入各级各类资金7.27亿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3.65亿元,建设校舍面积19.93万平方米,建设室外运动场13.05万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类1.51亿元。三是继续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2011年起,我省已连续十二年将公办园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安排专项资金奖补各地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园。2021年,省级及以上补助60029万元,新开工建设幼儿园212所,新增学位7.2万个。四是持续推动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和扶持工作。督促指导各地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出台的《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每年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有效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据初步统计,2021年全年普惠率超过93%。
三、大力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一是着力保障母婴安全。全面落实母婴安全各项制度,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严格执行孕产妇高危专案管理。指导基层组织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孕产妇分类分流管理和应急演练,动态掌握孕产妇和儿童确诊患者诊疗情况。举办福建省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暨第七届“为爱奔跑·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募集“两癌”救助金1484万元。二是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省儿童医院、省妇产医院建成投入使用。投入6490万元,加强省级妇幼机构科研能力提升和部分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支持19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齐配强产儿科设备,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妇幼保健院建设省级“云上妇幼”平台,建立与下级医疗机构连接的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和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妇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7项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全省免费妇女“两癌”筛查受益人群42.64万人次,新生儿4种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受益人群44.3万人次,免费产前筛查受益孕妇5.7万人。四是推动13-14.5周岁女性开展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积极推动健康福建建设,保障女性健康,降低我省女性宫颈癌发病率,将我省13-14.5周岁女性开展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项目试点列为202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五是强化儿童早期健康服务。实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普及健康教育,加强再生育指导。
四、切实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一是落实奖励扶助政策。省级财政投入6.4亿元,用于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贡献奖励、法定奖励、二女夫妇奖励、农村计生家庭参加新农合补助,约250万人受益。二是持续强化计生特殊家庭保障。政府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1.8万名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被列为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并享受重特大疾病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投入285.6万元为1.1万名失独家庭成员购买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三是帮扶计生家庭发展。全省投入幸福工程项目资金14496万元,帮扶4589户计生母亲家庭发展致富;发放助学金1676.8万元,资助困难计生家庭学生5855名;投入保费1.04亿元,为103万户计生家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理赔8406万元。2021年我省荣获全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评比一等奖。
五、努力完善生育补贴。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于2020年5月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其中顺产12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努力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抓好托育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婴幼儿普惠托位建设,重点把控选点、进度、质量、培训、登记备案等环节,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切实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不断增加普惠托位的供给。
二、积极保障妇幼健康。努力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生育保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优生优育和儿童健康。
三、扩大学位供给。继续实施公办园建设项目,2022年计划新开工建设幼儿园200所左右,新增公办学位4万个,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指导各地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修编,实施城区学位扩容工程项目,2022年计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6万个。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扩容建设,应对学龄人口增长需求。推动人口在20 万以上的县(市、区)至少建设1 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四、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持续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和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推进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深化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和幼小科学衔接。实施县域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进各级示范园和示范高中、达标高中创建工作,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五、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为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在街道层面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社区层面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推动构建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推进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姜邦琳
联系电话:0591-87275165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4/t20220426_59000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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