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8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5-10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闽卫督函〔2022〕97号

  答复类别:B类

  林浩云代表:
《关于大力发展乌饭树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1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卫健委按照部门职责,积极推动畲药研究、保护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扶持发展畲药产业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从政策上对畲药产业发展予以支持。2020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推动畲医畲药传承保护。已将畲族医药的挖掘、整理、传承工作写入《福建省中医药条例(草案)》,条例目前正在按立法程序进行审查修改,即将出台实施。
二是支持开展畲药乌饭树科学研究。省卫健委于2021年下达2021-2024年度省中医药科研项目,将省中医药科学院“畲药乌饭树不同提取物的抑菌活性及其初步机制研究”课题列入项目计划,并予以经费资助。2021年7月,省畲族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在福建中医药大学挂牌成立,畲药研究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持续加大畲药推广宣传力度。近年来已配合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举办2期畲医畲药职业技能培训班,围绕畲药传承和畲族药膳、畲药临床安全与合理应用等方面内容,共培训120人次。将福安市畲医药研究发展中心列入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宁德、福州地区部分畲族村建成了畲药展示馆、畲族医药文化中心、畲药标本园等宣传阵地,促进了畲医药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从以下几方面支持乌饭树产业发展。
一是支持乌饭树纳入药食两用物质名单。将从政策和技术指标等方面,积极支持有意愿的地区和单位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申请将乌饭树纳入药食两用物质名单,拓宽乌饭树产业发展前景。
二是以乌饭树种植和应用为重点开展培训。协调省中医药科学院(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建设单位)对有意愿开展乌饭树种植的地区和机构提供可行性建议和种植技术指导培训。
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基层中医院利用其中药制剂室等技术、资源优势开展乌饭树相关研究,明确乌饭树的药效、功用,探索开发相应的中药制剂或中成药。
四是支持与乌饭树产业相结合的康养产业发展。指导各地区开展中医药(畲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包括乌饭树在内的畲药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配合省林业局完善森林康养标准体系建设,打造与乌饭树产业相结合的畲族医药小镇等康养基地。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陈晓芩
联系电话:0591-8785975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5/t20220506_59042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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