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2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5-17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闽卫督函〔2022〕106号

  答复类别:B类

  陆盛彪代表:
《关于提高市民现场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第10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卫健委高度重视应急救护能力建设。2022年初,省委和省政府将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应急救护技能普及和设备配置工作。
2022年3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委联合省红十字会等单位印发了《“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实现全省AED配置比例达到1台/万人;辖区内取得群众性应急救护证书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少于2%”的总体目标,要求“十四五”时期在全省公共场所配置AED共4000台、培训救护员40万名。同时,《方案》要求优先在中心城市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场站等地配备AED,并为广大群众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紧急救护的相关规定,形成积极学用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良好氛围。各级红十字会负责培训应急救护员,各级卫健部门选调医护人员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班,作为师资骨干,承担培训授课任务。
我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要求,搭建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平台,由家庭签约医生、家属和有关市场主体等共同帮助老年人获得健康监测、咨询指导、药品配送等服务,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健康需求。
目前,全省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已印发或将于近期印发市级方案。省红十字会已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开展AED设备招标工作,已完成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招标并启动培训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做好AED配置规划工作,选调医护人员参与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任务,继续完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伍 越
联系电话:0591-87850554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5/t20220512_59076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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