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成立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

时间:2019-08-15 来源: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粮食和储备局、标准委、认监委,中国消费者协会:

  我委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组建了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主要职责: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度立项计划;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他工作。

  委员会下设14个专业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作为委员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作为单位委员组成,负责本专业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工作(名单附后,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业委员会名单由农业农村部另行公布)。委员由各部门推荐,经严格遴选产生,并向社会公示。

  委员会设立合法性审查工作组,负责标准合法性审查,审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设立专家顾问组,提供标准技术咨询和风险交流。

  附件: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7月11日

  附件

  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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