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龙江小烧酒》《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龙江小

时间:2019-08-15 来源: 作者:
根据《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龙江小烧酒》《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龙江小烧酒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现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征求贵局意见。请于8月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委食品处,如无意见也请反馈纸质文件。

  联系人:赵 琪

  电 话:045187258468

  邮 箱:wstspaq@163.com

  邮寄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附件:

  1.《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龙江小烧酒》及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2.《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龙江小烧酒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及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2日

  附件: 附件

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