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知识96:什么是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什么是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应当无毒无害,具有营养要求,并不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才是安全的。食品对人类造成的危害主要是食品本身含有毒物质,或受到污染,或掺杂使假,或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使食品超保质期销售,或主观扩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或人为添加有害物质到加工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致使食品的正常性状、卫生质量下降,营养成分发生变化或损耗,甚至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因此,凡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都是禁止生产经营的: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生产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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