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知识134:食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肉类会导致健康危险!

时间:2023-08-25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赫烈

你可曾想过,你每天进食的肉类是否安全无忧?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常常潜藏着致命的食源性疾病,可能导致病患甚至死亡。让我们了解一下相关案例以及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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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病性微生物和寄生虫隐藏在肉类中的危险

让我们来看一下案例,了解食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肉类带来的可怕后果。

曾经发生在东北地区的肺吸虫病例:因食用了生醉和未煮熟的来自小溪沟的喇蛄,导致大量肺吸虫感染的病例出现。这个事件让人们意识到,不对肉类进行充分烹饪或者选择未经过检疫的产品,会让大众成为潜在的食源性疾病受害者。

当然,这只是万千案例中的一例,关于不合格肉产品导致的悲剧不在少数,所以国家也指定了严格的规范,来保证食品安全。

法律规定保护我们的食品安全

国家《食品安全法》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畜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1. 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这条规定是为了杜绝经营病死畜肉的事件。

2. 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这条规定是为了保障食品质量的合格性。如果肉类中检测出瘦肉精或水分超标等情况,就属于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而瘦肉精是禁用兽药,运动员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肉可能导致药检不合格,受到禁赛处罚,这也是国家严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

为了避免食源性疾病的风险,我们应该牢记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远离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选择合格的、通过检验的肉类和制品对我们的健康至关重要。让我们携手共同呵护自己和家人的餐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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