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明确 非法占地超过五亩 就要坐牢!

时间:2023-12-05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我国对粮食安全的重视体现在各个环节,耕地作为粮食安全的基础,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

非法占地超过5亩就得坐牢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刑法只是给出了数量较大的广泛说法,并没有清晰地给出量刑标准。没有清晰的量刑标准就可能导致法官对同一案件作出不同的判决,出现量刑不当,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从而导致司法公信力降低,影响法制建设的进程。

所以最高检与公安部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中提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

对于以上内容,您明白了吗?关注小政,更多食安法律知识等您了解。


食品安全【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招募食安调研员,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依法维权,行业促进,欢迎您加入010-57744787、010-57469288。

食安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