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新规 老百姓的投诉需要重视!

时间:2023-12-06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很多老百姓遇到了重大问题,第一时间都会想到通过信访进行维权,这也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

但有些工作人员却把这份信任抛诸脑后,在工作中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态度,无故打发老百姓,拒绝受理老百姓的信访案件

信访工作条例科普

这种消极的工作态度不仅会损害老百姓的利益,更是破坏了公权形象,影响了政府部门在百姓心中的威严。对于这种情况,信访工作条例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作出解释说明;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单位执行;不予支持的,应当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

也就是说,仅仅通过电话等形式,撇回来一句不予受理,连理由都没有的,甚至是压根不回应的,都属于是违反了该条例。

信访工作

当案件不被受理也没人跟咱们讲明白为什么的时候,咱们可以让对方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要求写清案件的基本信息和不受理的原因,如果真的是无故不受理,也可以为以后的诉讼维权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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