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老百姓越级走访仅需劝阻 而不是拘留

时间:2024-01-19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采用走访的方式进行信访,信访人对有关单位并不熟悉,一不小心就可能忽略了本级或上一级机关单位的限制出现越级走访的情况

信访工作条例解读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出现越级走访的行为,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毕竟信访人只是反映问题,不可能说为了信访,熟读研究法律法规,把每条都记下来,大多数人并不是故意想越级的。出现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应该告知为什么不能在这受理讲清楚越级走访的相关规定并告知应该去哪一级部门进行信访不应该以寻衅滋事为由将人拘留

只有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或是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才可能出现拘留这种情况。越级走访本身并不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所以当工作人员跟信访人说需要去下一级机关单位进行走访时,千万不要死缠烂打在里边闹事。这种行为就真的是授人以柄,给自己白添麻烦。当然,工作人员也需要把事情讲清楚,而不是给人来一句办不了你去别地儿吧。

 

不过如果有人对老百姓的诉求视而不见,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也不要觉得人家是官就忍下了,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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