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小摊美食的安全隐患,谁来守护我们的餐桌?

时间:2024-06-26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繁忙的城市中,小摊贩的摊位总是吸引着大量的食客。无论是午间匆忙寻找简餐的上班族,还是夜晚街头巷尾围坐品尝特色小吃的人们。然而,在品味美食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其中潜藏的食品安全隐患。关于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就由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法制宣传员为您详细解读《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条例。

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这意味着,无论是大型食品企业还是街头小摊贩,都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其销售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无毒无害。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小摊贩的监管,还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原料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于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小摊贩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防止了不合格的食品原料流入市场。

同时食品生产企业还被要求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这些记录应当真实,并保存至少两年,以备监管部门检查和追溯。对于小摊贩而言,虽然其规模较小,但同样需要遵循这些规定,确保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

强调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小摊贩的综合治理责任。政府应当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小摊贩的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固定场所经营或在指定区域、时段经营。以此来提升小摊贩的经营水平,也为市民提供了更加安全、卫生的食品。

总的来说,食品安全无小事,小摊贩作为食品链中的一环,其食品安全责任不容忽视。通过解读《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了解到政府对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有着明确的要求和措施。而我们作为消费者,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也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选择信誉良好、卫生条件达标的小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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