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安全大变身!‘最严’监管来袭,承包商们准备好了吗?

时间:2024-08-13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携手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关于深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原则,强化集中用餐环境下食堂承包经营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削减食品安全风险,持续提升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标准。 

《通知》明确指出,需全面推动集中用餐单位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同时,严格监督承包经营企业细化并落实其主体责任,确保从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到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均得到强化。各相关部门需紧密协作,信息共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网络,共同守护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防线。

确立了集中用餐单位作为食品安全总负责人的地位,而承包经营企业则需对其所承包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承担全面责任。此外,还强调了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则需深化监管职责,通过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与信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规定,承包经营企业在开展业务前,必须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获得食品经营许可。对于高校等特定集中用餐单位申请食堂许可的,其许可及审查权限将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教育管理层级对应关系等因素予以明确。同时,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严格禁止其参与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承包经营,以此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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