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208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5-20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闽卫督函〔2022〕113号

  答复类别:A类

  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推进我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2220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物医药产业是现代产业中最为活跃、发展最为迅猛的领域之一,是我省战略性新型产业的新增长点。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支持发挥我省生物经济发展优势,推动生物技术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抢占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先机,助力健全研发、临床、制造、要素、生态和机制的全产业链政策支撑体系,加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支持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临床研究服务。探索将临床研究工作与公立医院、医院院长绩效考核相结合,仅用于临床试验的病床不计入医疗机构总病床,不规定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考评指标。鼓励医务人员参与临床研究,支持有条件机构建设研究型医院,与企业联合建立技术转化平台,支持研究型医院开展临床试验用药拓展研究,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挂牌内设临床研究中心。建立省级临床研究伦理协作审查联盟制度,推动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协作审查工作,在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指南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对多中心临床研究实行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机制。统一我省临床生物样本库信息采集标准,优化样本共享机制。建立产医融合示范基地和医企对接工作机制,健全医院医企协同研究创新平台和临床试验数字化管理平台。
二是支持我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进入我省市场。督促引导二、三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我省企业的新药及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优先纳入院内采购目录。完善“卫健-医保-企业”面对面机制,增强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与人民群众对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医药产品的认同度。鼓励临床医疗机构使用我省创新药械、中药独家品种、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不纳入医疗机构限制性考核指标。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张鸿宇
联系电话:0591-8782433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5/t20220518_59135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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