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运用大数据锁定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你是否知道村委会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在村里开展了哪些扶贫工作?组织实施了哪些扶贫项目?家里得到了哪些扶贫政策的帮助……”这是云南省西畴县董马乡纪委利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抽查么铺子村委会坝尾村小组政策落实情况的一个场景。
2016年以来,云南准确认识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监督难度大等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深入研究,建立了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并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由省纪委牵头建立了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纪委联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
全省各地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抽查发现问题501个,已处理302个,问责处理6人。
突出顶层设计 优化监督方法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成效真实可靠,云南省印发了《关于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云南省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强监督检查。
抽查工作由省纪委牵头协调,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以县纪委为主,由乡(镇、街道)纪委组织人员对抽查对象实地抽查。抽查工作范围是全省贫困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抽查程序为:从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随机抽取下辖每个乡(镇、街道)各1个贫困村、2户贫困户作为抽查对象——深入贫困村检查——深入贫困户走访——及时填报表册——反馈抽查情况。
抽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上旬和中旬开展检查,下旬汇总上报抽查资料。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总,根据部门职责分别移送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各责任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抽查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违反纪律规定的,严肃查处。
运用大数据平台发现问题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抽查工作中,着力加强对精准扶贫对象识别过程的监督,把扶贫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条件、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及帮扶责任人等信息都录入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扶贫干部和纪检干部发挥熟悉村情、社情、人情的优势,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扶贫对象进行筛选比对和核实,对精准扶贫识别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情况以及实施扶贫项目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从而实现了民生监督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点对点”监督。
突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定期将项目实施图片上传到大数据平台,抽查人员和项目监管人员通过平台进行跟踪监督,利用项目实施图片对扶贫项目点准确定位、全过程监控,随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物资分配情况,特别是对扶贫对象的项目资金到户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压缩套取、冒领扶贫项目资金的空间,有效遏制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通过加强监督,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系统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管,打造了一张带“电”的民生保障网,架起了民生监督“高压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云南省绝不姑息,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去年以来,省纪委网站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50批193起,云南省扶贫办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18起,形成有力震慑。
整合监督力量,拓宽发现问题渠道
省始终坚持扶贫工作分工不分家,充分整合各自优势力量护民利,形成全省扶贫“一盘棋”的格局。省纪委面向全社会公布省和16个州(市)纪委脱贫攻坚有关问题信访举报电话及邮箱,建立扶贫部门“12137”举报平台,加强监督。2016年,共收到各类信访件22件,办结18件;办理省直机关纪工委、国务院扶贫办“12317”等交(转)办件2件;收到《金色热线》投诉39件,全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同时,省纪委积极开展全省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去年以来,省纪委对10个省级责任部门、16个州(市)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发现各类问题1406个,梳理甄别涉及执行纪律层面问题203个,查处违规违纪责任人158人,问责30个单位、296名领导干部,立案审查15人。
省扶贫办与16个州(市)纪委监察局全面签订共同推进廉洁扶贫行动合作协议,联合省检察院开展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51件204人,其中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77人。
此外,省扶贫办还协同财政、审计部门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和全程审计监督,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检查,检查发现违纪违法案件46个,涉及资金3143万元,处理9人,审计整改2013年至2015年问题资金9932.85万元,党纪政纪处分14人次,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