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的通知

时间:2022-04-27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农经发〔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不误农时进一步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确保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

  附件: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

  

                    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21日

  

  附件列表:

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docx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cfg2/38786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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