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购赠品出问题,教你如何索赔不手软!

时间:2024-07-30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当今的网购时代,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常常会采取“买一赠一”或“下单即送赠品”等促销手段。然而,消费者在享受这些优惠的同时,也面临着赠品质量问题的困扰。那么,当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是否有权索赔呢?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法制宣传员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赠品虽然名义上是“免费”的,但实际上它是商家为了促销而附加给消费者的一种商品,其成本已经隐含在消费者购买的主商品之中。因此,赠品同样应当具备合格的质量,并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同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也有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这意味着,无论是主商品还是赠品,商家都应当保证其质量符合约定或国家相关标准。

政策解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也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赠品或者消费者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进一步明确了消费者在赠品质量问题上的索赔权利

为了更直观地理解,我们可以参考一个近期的案例。20234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年近八旬的陈大爷在微信小程序上购买茶叶时,被商品页面上的“下单送自动茶具10件套”宣传语所吸引,但收货后却发现并未收到赠品茶具。经多次与商家和电商平台沟通无果后,陈大爷将商家和电商平台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政策解读2

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家利用赠品营销引诱老年消费者消费,却拒不交付赠品,且在消费者多次投诉时均拒绝履行承诺,构成消费欺诈。最终,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同时电商平台因未尽到监管责任而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案例不仅保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向商家和电商平台发出了明确的警示:赠品并非“次品”,免费不能免责

综上所述,赠品虽然名义上是“免费”的,但实质上仍然是商家提供的一种商品,仍要保证其质量安全。而当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完全有权要求商家进行退换或赔偿。同时,电商平台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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